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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已履行的口头分割财产协议,离婚未成时是否有效
    日期:2016-01-13 点击:327次

    已履行的口头分割财产协议,离婚未成时是否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你夫妻二人所达成的口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因你二人离婚未成,而未发生法律效力

  • 离婚时尚未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
    日期:2016-01-13 点击:310次

    离婚时尚未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另行起诉。

  • 离婚时能分割尚未退休一方的养老保险金吗
    日期:2016-01-13 点击:285次

    离婚时能分割尚未退休一方的养老保险金吗“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无法进行预先的测算,同时在离婚时也无法实际取得这部分养老保险金

  • 夫妻出资购买登记在公公名下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日期:2016-01-12 点击:351次

    夫妻出资购买登记在公公名下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 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未处理怎么办
    日期:2016-01-12 点击:245次

    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未处理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因此,若经查证这些古董确属你们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分割。

  • 丈夫为赌博变卖财产我能请求分割财产吗
    日期:2016-01-12 点击:283次

    丈夫为赌博变卖财产我能请求分割财产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您的丈夫为赌博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因此,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 如何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日期:2016-01-11 点击:307次

    如何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6-01-11 点击:330次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乙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未退休,离婚时可以分割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吗
    日期:2016-01-08 点击:187次

    未退休,离婚时可以分割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房子是丈夫婚前支付首付,请问我可以参与房产的分割吗
    日期:2016-01-07 点击:175次

    房子是丈夫婚前支付首付,请问我可以参与房产的分割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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