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前妻私赠女儿财产是否可以重新分割

日期:2016-01-0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11次 [字体: ] 背景色:        

前妻私赠女儿财产是否可以重新分割

问:我跟前妻赵某2001年结婚,生育一女,2014年3月离婚。最近我得知赵某在2013年期间,先后多次赠与女儿共计20余万元现金,因现在女儿跟赵某一起生活,怀疑是前妻转移财产,那么现在我还能分到这笔钱不,赠与是否有效?

答: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下列几种情形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进一步规定: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也规定,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

因此,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会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的,对于离婚后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

作者:陈铜 陈晓霞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