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子女抚养栏目:子女抚养,监护权,姓名权,探望权;离婚律师团队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下列咨询服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隔代探望的法律问题,离异后对养子女的抚养纠纷,离异后擅自改孩子姓氏即姓名权的法律救济,离异后再婚生子,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等有关子女抚养法律纠纷的问题。
监护人可以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吗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内容。从监护人角度理解,该内容是对监护人法定代理权的法定限制。监护人如果不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以被监护人的名义处分其财产,超越了法定代理权限,应当认为构成了无权代理,该处分财产的行为对被监护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应当由监护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与未成年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是否应当承担因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未与未成年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该法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探望权要合理行使在处理探望权纠纷时,一方爱女心切,另一方思女心切,双方应从对孩子生活教育和成长有利的原则出发,克制情绪,换位思考,充分沟通,妥善处理,不要因处理不好探望权而加大对孩子和双方家人的伤害。为了切实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双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更应多沟通协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实地探视、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探望。待双方情绪缓和,可对孩子的探望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或另行解决。
关于打“抚养费”官司诉讼指南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当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当父母之中有任意一方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承担应尽的义务。
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指定小孩舅舅为监护人可以吗《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该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为《民法总则》新增条款,《民法典》继续保留了该条款。遗嘱指定监护最大特点是符合私法自治原则,被监护人的父母作为与其子女血缘关系最近、情感最深厚的人,可以在去世前立下遗嘱,挑选自己最为信赖的人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最大限度保护子女利益,彰显了民法自治原则,体现了民法的人文关怀。
随外祖母生活的外孙女权益如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互相帮助,维护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尊重和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家庭成员间互相帮助的义务,本案作为祖父母索要“带孙费”典型案例,既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子女上班、父母看孙”等家庭代际帮助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认定及司法探索;同时也借助司法裁判对传统家庭伦理与法律规制的关系进行了有效引导,进一步明晰了祖父母协助抚养行为的判断标准,对规范引领社会主体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一定意义。
婆婆向离婚儿媳索要带孙费,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在诉讼中,高阿姨并未主张当时存在双方约定高阿姨带养杨文要由杨文的父母杨锡、向英支付生活费的事实,根据我国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和伦理关系,对高阿姨带养孙子杨文的行为只能认定为默认的无偿行为,属于双方合同关系中的默示条款。现高阿姨因其孙子杨文的父母离异,而向杨文之父母索要带养杨文所支付的生活费,高阿姨此行为是对其当初自愿、无偿带养孙子初衷的反悔,也是对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完毕的合同的任意否定,是违背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对该行为法院最终没有支持。
父亲以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收入减少为由要求“压缩”抚养费,法院怎么判抚养费是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生活基础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有按时如数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为尽量避免抚养费纠纷及后续矛盾可能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在实际审判中,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了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时间后,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予重新确认改变。但需指出的是,法律并不支持超前或奢侈的抚养费需求,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兼顾公平原则。离婚后,一方在为子女择校、报读培训班和兴趣班时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能力,也应当尊重对方的意见,积极与对方沟通。
民法典如何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平等。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同样负有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非婚生子女健康成长所需要的费用。
离婚后女方将孩子改随己姓 男方诉请恢复,法院会怎么判未成年子女姓氏的改变,不仅涉及离婚一方(父或母)的权利,更主要的是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本案中,原告婚生子徐某某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已3年有余,且现已满9周岁、正处于上学阶段,该姓名作为特定的人身符号已被其同学和朋友熟知,如果强行责令恢复为原姓名,对其学习、生活、成长可能会不利。再者,姓名变更登记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梁先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其子原姓名,故法院驳回了梁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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