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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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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应负赔偿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2-07-28 点击:280次

    对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应负赔偿责任的规定 旅客一般都随身携带了一些物品,对于这些物品,承运人也应当尽足够的责任和义务保证物品的安全,如果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了旅客的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本条中对承运人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在发生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承运人对自带物品的毁损、灭失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旅客自己随身携带行李,所以其也应当尽足够的注意保护这些物品。

  •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
    日期:2012-07-28 点击:234次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 承运人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减收票款。但是在有的情况下,承运人擅自变更了运输工具后,反倒提高了对旅客的服务标准,例如在汽车运输中,承运人在合同中承诺用一般的公共汽车进行运输,但在实际运输中,却用豪华客车进行了运输,这无疑提高了对旅客的服务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是否可以加收票款?虽然承运人变更运输工具的行为提高了旅客的服务标准,但是承运人是擅自变更运输工具的行为,没有经过旅客的同意,所以即使提高了服务标准,承运人也不应当加收旅客的票款。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日期:2012-07-28 点击:344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确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利率限制的规定。对自然人借款利率做限制性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贷款人高利放贷的行为。高利放贷不仅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不少国家的法律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意大利民法典第608条规定,除当事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借方应当偿付利息给贷方。如果约定的是高利贷,则约定无效且无需支付利息。

  • 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和生效的规定
    日期:2012-07-28 点击:366次

    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和生效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与金融机构做为主体的借款合同有所区别。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该合同仅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不能成立,必须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即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无论当事人的合同采取的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合同都是在贷款人实际交付贷款时生效。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借款合同一般标的数额较大、订立合同的手续复杂、严格,需要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日期:2012-07-28 点击:436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目前我国在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短期借款的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金融机构借款时,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确定展期后的合同期限。

  • 关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2-07-28 点击:511次

    关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责任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是否收取逾期利息或者逾期利率为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借款时,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的,那么,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

  • 因不可抗力缩短旅游行程,违约金如何计算
    日期:2012-03-25 点击:768次

    因不可抗力缩短旅游行程,违约金如何计算 在现实操作中,精明的企业经营者在面对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业务失误造成的可预见的损失,会采取灵活的应对方法。就本案中的情况而言,旅行社可以以同等价位推荐新的旅行线路给参加者,供其选择,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那么对双方都有好处。无法及时协调,也可以让消费者看到自己企业的积极态度,不至于影响行业声誉。而对于消费者自身而言,面对合同履行方的非过失性损害,应当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 遗漏景点,游客如何向旅行社索赔
    日期:2012-03-25 点击:363次

    遗漏景点,游客如何向旅行社索赔 本案中,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绝大部分义务,旅游者也享受了旅行社提供的各项服务。个别景点遗漏,不应赔偿全部旅游费用。但是作为服务行业,出现问题就相互推卸责任势必影响企业声誉。从这个角度出发,此旅行社应该进行停业整顿。

  • 北京合同律师谈关于承揽人因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所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2-02-19 点击:321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关于承揽人因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所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揽人应当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 北京合同律师谈没有按约定时间提货导致货物损毁,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2012-02-10 点击:524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没有按约定时间提货导致货物损毁,损失谁来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程某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其本身不存在过错。而郑某因为未筹足贷款而没有提货,违反了约定,导致部分货物受潮损坏,责任在郑某。所以,由此造成的损失理应由郑某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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