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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并未约定当事人付款必须以对方开具发票为前提,且税务发票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的纳税关系,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而非合同法上法定的先履行抗辩事项。因此,当事人开具发票既不是合同相对方支付价款的合同约定条件也不是法定条件,故以付款方以对方未开具发票主张其逾期付款的先履行抗辩权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16个法律要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疫情之下,承租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疫情或相关防治措施导致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暂时无法履行,或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履行将产生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的结果时,可以通过调整租金等合同条款的方式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体标准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商定或由法院裁定。
抵销作为一种消灭债权的事由,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减少履行成本,加快交易速度和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律规定的有限性和滞后性,抵销权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问题。目前在抵销权制度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行使法定抵销权。
确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即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及其利息是否归还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一定要同意吗《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关于合同类纠纷裁判规则借款合同双方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金及利息数额,法院应予以审查,防止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公司负责人在合同上盖假章公司应否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保险公司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出具定损通知可否视为同意履行义务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保险人的核定义务及核定期限,即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请求后三十日内核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于保险责任,应当就赔偿数额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协议;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赔通知,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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