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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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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争议标的”是指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
    日期:2022-06-26 点击:153次

    “争议标的”是指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该案当事人争议标的不是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依据《民诉法解释》第18条第2款“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为履行该义务的卖方所在地。

  • 买房合同中写了“使用权车位”,是否能获得车位所有权
    日期:2022-06-22 点击:106次

    买房合同中写了“使用权车位”,是否能获得车位所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义务不仅包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义务,还应当包括交易过程中的附随义务。在房屋与车位所有权配套出售的情况下,车位的交付和所有权转移登记,即使没有明确约定,也应当属于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且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登记,车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与配套房屋所有权人相一致,更符合交易习惯。

  • 审判实践中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时应当注意的8个问题
    日期:2022-06-22 点击:110次

    审判实践中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时应当注意的8个问题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A为出卖货物方,B为买受方,如A起诉要求B支付货款的,A为接收货币一方,A地为合同履行地;如B起诉A交付货物的或者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A为履行义务一方,A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此类合同纠纷管辖地是确定的。

  • 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合同当事人不能按时履约时负有哪些义务
    日期:2022-04-24 点击:229次

    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合同当事人不能按时履约时负有哪些义务合同当事人受到疫情影响不能履约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因受疫情影响发生履约障碍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对方当事人也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 人民法院处理涉疫情合同纠纷案件时,应遵循哪些具体的裁判原则
    日期:2022-04-24 点击:181次

    人民法院处理涉疫情合同纠纷案件时,应遵循哪些具体的裁判原则合同纠纷案件量大面广,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备受群众关注。人民法院处理涉疫情合同纠纷案件时,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并坚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信守合同,促进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对于疫情期间合同可以履行的,应促成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确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履行的,应更多考虑引导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采取替代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等方式,维持合同的稳定性,确保“五个中心”核心功能稳定运转,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共担风险,利益平衡。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坚持稳字当头,兼顾各方面因素,平衡各方利益

  •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
    日期:2022-04-24 点击:134次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第 587 条之规定,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以当事人根本违约为前提条件。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交付标的物,相对方主张继续履行,说明合同暂时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合同目的仍然可能实现,尚未达到履行不能的程度。此时,守约方可就其所受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但不宜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当事人对继续履行和定金罚则同时提出主张,人民法院应告知其选择其一,并在当事人拒绝选择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
    日期:2022-04-24 点击:129次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第 587 条之规定,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以当事人根本违约为前提条件。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交付标的物,相对方主张继续履行,说明合同暂时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合同目的仍然可能实现,尚未达到履行不能的程度。此时,守约方可就其所受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但不宜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当事人对继续履行和定金罚则同时提出主张,人民法院应告知其选择其一,并在当事人拒绝选择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 该去哪儿打官司,别忽略了合同约定
    日期:2022-03-12 点击:125次

    该去哪儿打官司,别忽略了合同约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劳务合同纠纷是合同纠纷的一种,艺术公司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在司法实践中劳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通常作为约定合同履行地,但确定合同履行地时除了考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实际合同履行地也是考量因素。

  • 售楼广告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吗
    日期:2022-03-01 点击:152次

    售楼广告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要约中会载明交易的商品、价格等具体情况。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不具体不明确。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 双方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但未能实际履行代物清偿协议的,原债务是否消灭
    日期:2022-01-25 点击:150次

    双方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但未能实际履行代物清偿协议的,原债务是否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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