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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就其之间法律关系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还是民间借贷关系产生争议的,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
小额贷款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受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的调整
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名义借款,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如何认定还款责任人
借条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同音不同字,如何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借条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同音不同字,且该借条现为原告所实际持有,可推定原告为借条所涉借款的出借人,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能否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出借人在出借借款时未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的,一般情况下基于日常经验规则,则推定持有人为出借人。但若根据具体案情,仅凭借条难以达到高度盖然性之标准的,则这种推定不能成立。
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是否实际发生的证据认定主张借款事实存在的一方当事人仅凭对方当事人出具的借条主张权利,在对方当事人对借款实际发生的事实提出异议,且该事实本身存在合理性怀疑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成主张借款实际发生的一方当事人对借款资金的来源、款项交付过程等事实继续举证。若主张借款实际发生的一方当事人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举证不足或提供的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链,则不能认定借款实际发生。
法官解析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不定期借贷应受一般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是债权,凡是债权都受诉讼时效限制,受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官解析民间借贷的债权担保根据《规定》的相关规定,必须以买卖合同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这个买卖合同签订的目的并不是真的买卖,而是为了担保,只有具有担保意图的买卖合同才是让与担保,没有担保意图,买卖合同不能构成让与担保。
在他人借据上签字的责任如何确定如果他人在借款人署名的同一行,并列写上自己名字的,或者是借款人之下并列写自己名字的,这意味着让他人认为这个签字的人与借款人并列都为借款人,符合我国中华民族传统的交易习惯
如何看待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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