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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进而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当事人就债务性质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以夫妻二人各自的工作、经济情况以及二人之间夫妻关系、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等综合进行判断。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婚内债务的民间借贷纠纷以及离婚纠纷,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
原告起诉主张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仅有借据等存疑的债权凭证,如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原告仅持有汇款凭证提起诉讼而被告主张汇款系偿还双方其他债务的,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当事人以债务清算协议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应当如何认定借贷事实当事人以债务清算协议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清算协议若无重大瑕疵的,可以作为认定借贷事实的依据。
因借条存有瑕疵导致当事人对借款数额有争议的,应如何认定借贷事实当借条存有瑕疵而致当事人对借款数额有争议时,不应当仅看借条表面所载瑕疵数额,而应当根据借条内容、借款目的、款项往来、当事人经济能力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
贷款人仅提供借据的大额现金支付,借款人提出合理抗辩的,人民法院能否直接以民事调解书方式确认
大额现金方式款项交付的借贷事实,应当如何认定原告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并主张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认定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出借人仅依据借据主张权利,借款人对借贷事实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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