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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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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解析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
    日期:2016-04-29 点击:231次

    法官解析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该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而应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适用民间借贷的管辖原则。定性为不动产纠纷的案件,这种案件的特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指向的是该不动产,此外,双方的法律关系都是围绕该不动产纠纷展开的,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第一条到最后一条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都是围绕商品房展开的。

  • 民间借贷与代理售房的处理
    日期:2016-04-27 点击:325次

    民间借贷与代理售房的处理借款人认为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价格明显过低,显失公平的,可以依据《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使撤销权。转让价格是否明显过低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予以确定,即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价格达不到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价格明显过低。

  • 法官说法以房抵债与调解
    日期:2016-04-27 点击:279次

    法官说法以房抵债与调解当事人以债务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各级法院应当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抵债协议的内容一般不出具正式调解书予以确认,确实需要出具正式调解书的,应当报经所在法院主管副院长或庭长审核。

  • 民间借贷与以房抵债的处理
    日期:2016-04-27 点击:213次

    民间借贷与以房抵债的处理当事人在民间借贷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签订合同约定以房抵债,性质上属于债务履行方式的变更,贷款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应予支持。借款人认为抵债价格明显过低,显失公平的,可以参照本纪要第24条第2款规定处理。

  • 对借款合同真实性提异议,不属管辖异议审查范围
    日期:2016-04-07 点击:368次

    对借款合同真实性提异议,不属管辖异议审查范围出借人依借款合同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借款人对合同真实性有异议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属于对实体核心争议问题的意见,非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范围,故不予审查和认定。

  • 仅有借条,无法就借款过程作出合理解释情形处理
    日期:2016-04-07 点击:231次

    仅有借条,无法就借款过程作出合理解释情形处理持有借条、主张借款事实存在的一方对借款资金来源、款项交付过程等事实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举证不足或提供的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未约定期限债务部分履行的,剩下债务时效起算点
    日期:2016-03-28 点击:237次

    未约定期限债务部分履行的,剩下债务时效起算点对于未履行部分债务,并无证据证明权利人提出要求并给予宽限期,亦无证据证明债务人已明确表明不履行的,应认定当事人对剩余债务未约定履行期限。

  • 开封市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建文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6-03-01 点击:278次

    开封市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建文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对债务人诉讼前已支付的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应视为自然之债,债务人在诉讼中主张冲抵未支付的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陈相光诉孙英利、孙志欣民间借贷纠纷案
    日期:2016-03-01 点击:423次

    陈相光诉孙英利、孙志欣民间借贷纠纷案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陈相光与被告孙志欣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依约支付了借款,被告孙志欣应当在原告催要时偿还借款。原告陈相光诉请被告孙志欣偿还借款本金,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之举证责任分配
    日期:2016-02-24 点击:184次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之举证责任分配本案中,原告黄某楼提供借据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已履行了举证义务;而被告李某对此不认可,应当承担证明该法律关系不存在或已消灭的举证责任,因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即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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