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律师栏目:物业管理合同律师代理,物业纠纷律师诉讼,《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的理解与适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物业费纠纷案件审理中应明晰的问题,楼上装修导致下水道堵塞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楼房公用下水道堵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探讨等,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共有部分负有保养、维护义务,对于可能对业主财产造成损害的小区共用部分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消除,否则致业主财产损害后,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即便该安全隐患是第三人造成,也不能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
何种情形下物业服务人应提出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人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人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中符合规定人数和面积条件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业主以房屋开发历史遗留问题拒交物业费是否应予支持?某物业公司与刘某之间已经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在某物业公司已经为涉案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的情况下,其有权收取物业费。刘某主张开发商交付的涉案房屋不合格、未完成房屋验收交接等问题,均属刘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如刘某认为案涉物业服务费用应当由房地产公司承担,其可另行向房地产公司主张,不能成为其拒绝向某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的理由。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卫义务,若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尽到了相应的安全防范和巡视义务,对置于物业公共区域的财产被盗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及能够防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的续约问题?即使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业主不得以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被解聘后未搬离小区,起诉主张此后物业费是否应予支持?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原物业服务人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费、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新物业服务人进场服务。
物业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需要交物业费吗?需要。物业服务合同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是物业公司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则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上述合同对业主个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家中失窃、车辆被刮擦等,可以拒交物业费吗?不能拒交。物业公司应当对其服务区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但对业主的财产并没有保管义务,只要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了合理的安保措施,业主的财产损失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业主的损失应向相关侵权人主张。
物业公司能否对没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停水停电?不可以。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交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即使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了欠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可以对其停水停电的条款,也应为无效条款,物业公司不得依据该约定对业主实施停水停电措施,造成业主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是否可以更换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部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但是法律上赋予了业主依法更换的权利。业主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共同决定,并依法表决作出更换决定。同时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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