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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官司常识专栏简介

继承官司常识

  • 承包的土地能继承吗
    日期:2022-06-21 点击:104次

    承包的土地能继承吗承包的土地本身不能继承,承包的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承包的土地,其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承包人只有使用权。对于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取得的承包收益,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尚有余额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对于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 借名买房还算是遗产吗
    日期:2022-06-20 点击:96次

    借名买房还算是遗产吗一、借名买房通常会审查借名买房的合意、购房款由谁支付、房屋由谁居住使用、房屋产权证书由谁在保管等重点事实,各方可以根据这些要素进行证据的收集和准备。二、如果借名买房只是为了规避银行信贷政策并未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仅仅损害银行单方面利益,不能因此认定借名买房行为无效。三、如果借名买房是为了规避“限购令”,并不必然导致借名和被借名双方的借名买房合意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购令”并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商品房“限购令”的行为不宜认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遗产管理人和遗产保管人的区别
    日期:2022-06-20 点击:114次

    遗产管理人和遗产保管人的区别首先,人数不同, 遗产保管人可能会有多个,因为各个继承人都可能存有遗产,这是很常见的。但一宗遗产继承案通常只设立一个遗产管理人。其次,对象不同,遗产保管人只负责保管存在自己处的遗产,在其他继承人或第三人处的遗产,其无权保管也无责任保管。而遗产管理人要对所有的遗产进行管理,且遗产可能存在于不同的继承人和不同的地方。

  • 手机号码可以继承吗
    日期:2022-06-20 点击:132次

    手机号码可以继承吗手机号码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尽管其财产属性特征不是很明显,但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手机号码对于亲人来讲,具有较强的纪念意义,是一种情感的纽带,从这方面讲,该手机号码具有其特定的人身属性。另外,手机号码的取得,是被继承人作为手机号码的使用者与通信公司签订《入网服务协议》而取得,被继承人享有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并有权依据《入网服务协议》享有通信公司提供的各种通信服务,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合同权利,是一种债权,债权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的其他财产。

  • 宠物能继承吗
    日期:2022-06-20 点击:98次

    宠物能继承吗宠物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规定的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这是肯定的。不管是狗还是猫,不管是小鸟还是大象,不管什么类型的宠物,大家可以比照农村家庭里养的牛、羊、鸡、鸭等家禽,都是主人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也许这样比喻,对一些人来讲,不是很贴切,但完全没有“歧视”宠物的意思,只是为了让大家在法律上好理解。

  • 微信、QQ、支付宝账号能继承吗
    日期:2022-06-20 点击:209次

    微信、QQ、支付宝账号能继承吗微信和QQ是腾讯旗下产品,按照目前腾讯的规定,微信和QQ账号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拥有微信账号的使用权,如果用户去世,长时间没有登录,腾讯可能会将账号收回。支付宝也基本是一样的,按照目前支付宝官方的规定,支付宝用户的标识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不能转让、借用、赠与、继承,如果用户去世,账号连续12个月没有登录的,账号将可能被注销。

  •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
    日期:2022-05-26 点击:76次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其实这三项都不属于遗产,尽管这些费用都是因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而产生,但不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的人,通常是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费用不属于继承案件中必须处理的财产,司法实践中,有不少的法院是不同意在遗产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的,但这些费用都是因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而产生的,为了节约司法资源,避免诉累,我认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法院可以在遗产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

  • 必留份是什么意思
    日期:2022-05-26 点击:142次

    必留份是什么意思必留份制度,是指遗嘱人立遗嘱的时候应当为特定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部分特定的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如果遗嘱剥夺了这部分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将造成其生活危机。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25条的规定,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这部分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下的部分,才适用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 谁来担任遗产管理人
    日期:2022-05-26 点击:96次

    谁来担任遗产管理人首先是,如果有遗嘱而且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的,那么,这个遗嘱执行人就是遗产的管理人。如果是没有遗嘱或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那么,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应当及时进行协商,推选遗产管理人。其次是,如果继承人没有推选遗产管理人的,那么就由全体继承人来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尽管这种情况不多,但是如果存在这种情况,那么就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

  • 遗产管理人有什么权利和责任
    日期:2022-05-26 点击:101次

    遗产管理人有什么权利和责任《民法典》第1147、1148、1149条专门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责任、报酬。遗产管理人除了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约定获得报酬外,从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上看,我认为,这些职责可以理解为,既是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也是遗产管理人的义务。从总体上看,遗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清点遗产、保护遗产、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防止遗产损毁,并依法合理分配遗产。清点遗产,是非常重要的,涉及遗产多少的问题,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等,要编制清单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继承人或遗产的保管人都能配合遗产管理的工作,一旦产生纠纷,遗产管理人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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