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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官司常识专栏简介

继承官司常识

  • 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上诉后诉讼费用如何负担和交纳
    日期:2018-03-05 点击:216次

    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上诉后诉讼费用如何负担和交纳在继承纠纷中,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需要预交上诉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7条、第22条、第27条、第30条的有关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 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如何提起上诉、如何写上诉状
    日期:2018-03-05 点击:292次

    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如何提起上诉、如何写上诉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继承纠纷案件一审结束后的上诉期有多久
    日期:2018-03-05 点击:308次

    继承纠纷案件一审结束后的上诉期有多久在继承纠纷中,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结果,如第一审裁判结果是判决的,提起上诉的期限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如裁判结果是裁定的,提起上诉的期限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期间从裁判文书送达的第二天开始起算,中间遇到节假日的,包含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吊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 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的裁判结果怎么办
    日期:2018-03-05 点击:357次

    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的裁判结果怎么办继承纠纷案件一审的裁判结果有判决和裁定两种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在继承纠纷中,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继承纠纷案件一审结束后的诉讼费用原、被告双方如何负担
    日期:2018-03-05 点击:664次

    继承纠纷案件一审结束后的诉讼费用原、被告双方如何负担双方按比例负担。在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部分被支持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的份额;在共同诉讼中,当事人人数较多,在败诉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的份额。

  • 继承纠纷案件的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日期:2018-03-05 点击:257次

    继承纠纷案件的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的实体争议或者当事人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作出权威性判定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民事司法文书。

  • 什么是简易程序,继承纠纷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日期:2018-03-05 点击:451次

    什么是简易程序,继承纠纷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具有起诉方式简便、受理程序简便、传唤方式简便、实行独任制、审理程序简便、审结期限较短等特点。

  • 什么是诉讼终结,继承纠纷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适用诉讼终结
    日期:2018-03-05 点击:322次

    什么是诉讼终结,继承纠纷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适用诉讼终结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任何诉讼,皆因原告的起诉而开始,没有原告也就没有民事诉讼。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作为原告的公民死亡,其又没有继承人,在此情况下,便会出现没有权利主体的状况,继续进行诉讼已经没有可能,人民法院只能裁定终结诉讼

  • 什么是诉讼中止,继承纠纷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适用诉讼中止
    日期:2018-03-05 点击:243次

    什么是诉讼中止,继承纠纷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适用诉讼中止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在诉 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如果法定代理人尚未确定,人民法院只能裁定中止诉讼,等待这一确定过程完成。

  • 什么是延期审理,继承纠纷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请求
    日期:2018-03-05 点击:290次

    什么是延期审理,继承纠纷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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