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延期审理,继承纠纷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请求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致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进行或者无法继续进行,因而必须推迟审理日期的,叫做延期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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