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顺序难以辨认时,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两个以上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果能够确定各自的死亡时间的,则按照实际死亡的顺序确定继承。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我国《继承法意见》第2条作出了如下规定:
(1)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2)如果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且几个死亡人的辈分不同,推定辈分长的先死亡;几个死亡人的辈分相同的,则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由此看来,当死亡先后次序无法辨明时,不可能存在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因而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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