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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以登报等形式通知借款人债权转让的是否有效,虽然《合同法》未明确规定债权让与通知的形式,但通知的目的是让债务人获悉,而登报的方式不能明确掌握债务人是否知悉,对债务人来说不一定是公平合理的,故该种形式不适宜。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
微信号被盗造成好友损失是否担责你作为微信的所有者,是负有管理责任及安全保障责任,但是在网络技术非常发达的当今社会,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是很难阻挡黑客对账号密码的窃取。另外,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是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因此你本身对此事件并不存在过错。还有,被骗的那些受害者均是成年人,他们在不确认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就进行话费充值,自身也存在过错的。所以你作为微信的主人在这个事件中并无过错,也就不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综上所述,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代孕妈妈是否享有探视权事实上,关于代孕问题,目前在我国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卫生部的部门规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中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如回判断父母是借贷行为还是贈与行为,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是一种借贷行为。在当今房价高涨,离婚率激增的社会背景下,大部分父母对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行为持比较现实的态度,一般不愿在子女离婚时,让另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分割其出资部分。故应将该出资行为视作借贷关系。这样既符合现实生活,也有利于诉争的解决。
无端被商家怀疑拿走商品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商店未损害小赵的名誉权。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损害公民的名誉权,要从行为是否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实际的损害结果、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来综合进行认定。本案中,商店店员只是提出合理怀疑,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违法行为,并未损害小赵的名誉。
店员见顾客被盗未提醒 责任应如何认定应由该专柜承担相应的责任,杨某到该专柜购物,与该专柜之间形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杨某在选购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财产权利遭到了侵犯,受到了经济损失,该专柜作为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台风“山竹”损毁房屋 房贷还要还么面对自然灾害,国家也会给予受灾群众相应的补助和优惠政策。2008年汶川地震时,央行和银监会就曾下发通知,对于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所以,受灾群众应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受灾情况,请求出台政策给予救济。
胎儿能否主张抚养费赔偿孩子的出生存在必然性,当胎儿顺利转化为婴儿的时候,他就具有公民的相关权利。因此要求赵某赔偿其抚养费的要求合法。
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如何认定涉案当事人是否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资格。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进行下一步土地补偿费分配的关键和必要前提。如“农嫁女”、农村入赘婿、离退休返乡人员、空挂户人员、在校就读的农村大中专学生、劳教人员、现服役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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