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析
浅议当前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与完善建议消费公益诉讼指在消费领域中,原告一方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民事诉讼。具体来说,当商品经营者或服务经营者的不法行为已经或将要侵害国家或公众利益之时,依据法律的授权,组织或个人可以就不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发送律师函对法人名誉权侵害的司法界定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接受客户委托出具并发送律师函是执业律师专业服务的主要方式之一。然基于律师函的特性及功能,一旦使用不当或被滥用,易从维权工具演变为侵权手段,产生名誉权侵权纠纷。本案中对发送律师函对法人名誉权是否构成侵害存在不同观点
经营者欺诈经营的责任有哪些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侵害物权,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旅客交酒店无偿保管的物品丢失怎么办酒店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酒店应当赔偿您的全部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夫妻间赠与房产,哪些情形过户后仍可撤销《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明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
我国网约车监管中的法律价值冲突及其整合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各地方政府随之根据授权纷纷就网约车相关发展问题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从我国网约车兴起和发展进程看,网约车实施细则将在其中发挥关键性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网约车新政的地方立法考验地方政府治理水平,是衡量地方政府是否真正理解互联网分享经济、是否真正认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次考试。”
家政服务纠纷中的法律责任认定上述案例是个人提供劳务的情形下,提供劳务者受到伤害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可以看出,雇主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根据雇主和受雇人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现代人忙于工作生活,可能没有精力去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若通过专业的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可以避免类似突发意外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呢
“再外嫁女”不必然丧失土地补偿费请求权蒋某已不是顺利村1组的成员,虽蒋某以前具有顺利1村的户籍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随着她与马某离婚,再与丰义村的周某结婚,此时已不具有顺利村1组的成员资格,并且社员大会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决定不予分配,因此,蒋某没有资格请求土地补偿费分配。
日常家事代理行为的要件与判定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本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需要探究和明确日常家事代理行为的具体构成要件和判断标准。结合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以及判例和学说,可以从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三个层面分析日常家事代理行为的司法审查与判定方法。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