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降低或者拒付抚养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被申请人通过经济控制的方式对申请人及未成年人施加物质及精神压力,迫使对方满足自己的需求的行为,系家庭成员之间施加的精神暴力,应当依法予以制止,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被申请人不按时足额支付未成年人生活费,又是传统、典型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父母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家庭不和谐,受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人,所以,通过否定被申请人施暴行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取得抚养权并非“一劳永逸” 不尽抚养义务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子女成年前,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或者双方,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如何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遗产继承诉讼中自认排除的情形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不适用自认。比如说继承人的身份和资格,不是当事人之间承认就能成立的,当然也不是当事人否认就能排除的,在当事人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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