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联户联保最高额借款责任限额应以户为单位因联户联保贷款所组成的联保小组以户为单位,故在最高额限度内承担责任时亦应以户为单位,而不能让每户的每个人均在最高额限度内承担责任,否则,将变相加重联户联保小组家庭成员的还款责任,背离联户联保贷款业务的初衷。
离婚案件中,孩子选择跟随生活的一方条件比另一方差很多,应如何处理?夫妻离婚之时未成年人的直接抚养权的裁判,涉及未成年人利益,影响重大。未成年人选择“与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一方”共同生活时的直接抚养权如何确定,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经济物质条件是生活的重要方面之一,但不是全部。如果唯以经济条件来确定直接抚养权,将不利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利于鼓励家长投入更多的时间与情感来陪伴孩子的成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与裁判规则婚姻一方存在特定情形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彰显了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理念,不仅能够补偿无过错方的损害,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功能。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针对离婚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承袭该条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笔者尝试梳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并归纳说明相关裁判规则。
同居时给了彩礼,分手了能要回吗?根据已查明事实,双方同居生活4个月期间,存在一定的日常共同消费支出。因此,本案根据双方在短期同居期间实际情况,酌情判定郝美返还其收到的彩礼金额的80%,即应返还4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能不能算彩礼?恋爱中的情侣为对方购买物品或者转账的情况较为普遍,一旦感情出现问题,因为在恋爱期间的购物或者转账行为发生纠纷的案例也并不少见。给付一方往往主张该行为系借贷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性质,而收款一方则主张属于无条件赠与。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在双方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财物价值大小、给付时间、方式,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以及经济能力等因素作出判断。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本案中,原告朱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郝某同意离婚,结合原被告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撕扯,公安机关多次出警的事实,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双方离婚。
离婚时,残疾赔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劳动能力丧失导致收入减少的赔偿。本案中,尽管该残疾赔偿金是被告在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但是该笔赔偿具有身份性和专属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为被告的个人财产,原告无权主张分割。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原告不再主张分割被告的残疾赔偿金,双方在财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对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不宜认定为《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对其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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