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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纠纷案例专栏简介

其他纠纷案例

  • 某洗砂厂与某交建公司、某高速公路公司采矿权纠纷案
    日期:2024-01-01 点击:16次

    某洗砂厂与某交建公司、某高速公路公司采矿权纠纷案再审判决认为,某洗砂厂在其采矿许可经营期限内,因案涉高速公路的建设,与某交建公司签订了意向书,并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意压覆,导致某县国土资源局未予办理采矿证延续登记手续。根据相关鉴定报告,某洗砂厂矿区受高速公路建设影响的资源量占矿区总资源量的86%。案涉高速公路建设压覆了矿区,导致该矿区客观上无法继续开采。

  • 果农高处作业时坠落受伤,保险公司因高度超保单约定拒赔
    日期:2023-12-31 点击:24次

    果农高处作业时坠落受伤,保险公司因高度超保单约定拒赔果农在打松塔过程中坠落树下受伤,保险公司却以保险单特别约定不承保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导致的损失为由拒赔。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对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该特别约定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因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而无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40余万元。

  • 于某非法行医案——利用封建迷信开具含有毒物成分的药方致人死亡
    日期:2023-12-31 点击:59次

    于某非法行医案——利用封建迷信开具含有毒物成分的药方致人死亡被告人于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利用封建迷信制造神秘感为他人开具药方,后又指导他人服药,造成服药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于某有自首、认罪认罚、二审期间亲属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据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宋某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无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人死亡
    日期:2023-12-31 点击:36次

    宋某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无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人死亡被告人宋某兰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摘取宫内节育器,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宋某兰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定从宽处罚。据此,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宋某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算法运用者利用算法的行为即创设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应当对算法错误结果承责
    日期:2023-12-30 点击:28次

    算法运用者利用算法的行为即创设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应当对算法错误结果承责

  • 共同借款人对外履行债务后,是否可以要求其他共同还款人承担责任?
    日期:2023-12-26 点击:32次

    共同借款人对外履行债务后,是否可以要求其他共同还款人承担责任?共同借款人李某对外履行债务后,对内是否可以要求其他共同还款人承担责任以及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因旧法对共同借款是否属于连带债务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本案属于涉案借款发生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情形,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 律师费为标的额60%的风险代理,合法有效!
    日期:2023-12-26 点击:36次

    律师费为标的额60%的风险代理,合法有效!在乙方依法按律师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履行了向甲方告知风险基础上,达成协议条款。其中,第五条约定:甲方按照风险代理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础代理费叁仟元;调解或判决增加(除换车或退车外的部分为增加赔偿部分)赔偿的款项四、六分成,甲方收取40%,乙方收取60%。甲方收到增加部分赔偿款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第七条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案件终结日止。协议还对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共有
    日期:2023-12-25 点击:45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共有婚姻生活的特殊性决定了夫妻间共同共有难以划分份额。一方面,夫妻团体是一种个人情感和分工的结合,夫或妻构建夫妻共同生活并非完全基于理性的、可量化计算的行动,夫妻团体行为既不是夫或妻的个体行为,也不简单等同于夫或妻个体行为的相加,但共同财产的获得和增加都应视为夫妻团体的共同贡献。

  • 魏某某与雷某某、吕某某、陶某某不当得利返还纠纷案
    日期:2023-12-24 点击:75次

    魏某某与雷某某、吕某某、陶某某不当得利返还纠纷案该案的判决和执行让收取天价彩礼和高额介绍佣金的当事人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有利于依法打击职业婚姻介绍人员对高价彩礼推波助澜、索要高额介绍佣金的违法行为,也有利于加强职业婚姻介绍人员的管理,促使他们成为婚嫁新风的倡导者、宣传者、推动者。

  • “快手”App刷量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
    日期:2023-12-22 点击:27次

    “快手”App刷量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该案是我市首例由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对刷量软件和设备的提供、销售主体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的案件。该案透过刷量软件和设备可以增加平台活跃度工具性的现象,认定其扰乱短视频市场竞争秩序和用户之间竞争秩序,以及对快手公司造成商誉损害的实质,进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展鹏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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