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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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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性、谈判性意向书,不应认定本约或预约合同
    日期:2016-04-06 点击:362次

    磋商性、谈判性意向书,不应认定本约或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磋商性、谈判性的投资意向书,因不具备合同基本要素,未为双方设定民事权利义务,故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 未足额缴纳税费,不构成拒付交易款的先履行抗辩
    日期:2016-04-06 点击:300次

    未足额缴纳税费,不构成拒付交易款的先履行抗辩不动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以转让方未依约承担交易税费义务为由拒付转让款的,因义务性质不对等,故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 买卖、继承、赠与三种过户,那种最省钱
    日期:2016-04-05 点击:165次

    买卖、继承、赠与三种过户,那种最省钱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关于公证,现在很多的城市在办理免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办理公证。但如果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在房产没有过户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 如何解决物业和业主纠纷
    日期:2016-04-01 点击:211次

    如何解决物业和业主纠纷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

  • 什么是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用途
    日期:2016-03-31 点击:1591次

    什么是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用途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委托当地的商业银行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收到业主大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购房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日期:2016-03-29 点击:192次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本案双方的纠纷已持续数年,围绕纠纷而引发的诉讼已有多起。耀玮公司作为违约方,虽然不能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但是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强制履行成本过高的情形下,强制履行显然是非理性的选择。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违约方可以以承担违约责任的代价换取对合同义务履行的免除。在合同履行存在该条规定的情形时,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应予支持。

  •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
    日期:2016-03-29 点击:229次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款的情形越来越普遍。此类法律关系中,实际上的出借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利用借款人急需用款的心理,与借款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时,出借人则会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要求判令“卖房人”履行交付房屋义务,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要辨析是房屋买卖还是借款担保,需从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判断。

  • 未约定期限债务部分履行的,剩下债务时效起算点
    日期:2016-03-28 点击:234次

    未约定期限债务部分履行的,剩下债务时效起算点对于未履行部分债务,并无证据证明权利人提出要求并给予宽限期,亦无证据证明债务人已明确表明不履行的,应认定当事人对剩余债务未约定履行期限。

  • 小区停车被物业上锁罚款 车主诉请返还罚款获支持
    日期:2016-03-28 点击:196次

    小区停车被物业上锁罚款 车主诉请返还罚款获支持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制作的《物业停车管理规定》中有关罚款的规定,系单方面制定,并非其与该小区内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对小区内业主无约束力。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赵亮、杜丽返还200元罚款。

  • “假离婚”后拒复婚 房子究竟该归谁
    日期:2016-03-28 点击:408次

    “假离婚”后拒复婚 房子究竟该归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本案中,何乙、王某与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的首付款虽来源于何甲与张某,但二人并未明确表示该笔款项系其二人的出资或者是对何乙一人的赠与,故应当认定为是对何乙、王某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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