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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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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日期:2019-11-18 点击:248次

    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日期:2019-11-18 点击:146次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一定要同意吗
    日期:2019-11-18 点击:433次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一定要同意吗《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日期:2019-11-18 点击:366次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合同约定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先履行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日期:2019-11-18 点击:225次

    合同约定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先履行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 第三人是合同的履约方,如果第三人不履约怎么办
    日期:2019-11-18 点击:373次

    第三人是合同的履约方,如果第三人不履约怎么办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日期:2019-11-18 点击:358次

    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未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合同就一定不成立吗
    日期:2019-11-18 点击:246次

    未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合同就一定不成立吗《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怎么处理
    日期:2019-11-18 点击:227次

    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怎么处理《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否算做合同的一部分
    日期:2019-11-18 点击:275次

    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否算做合同的一部分《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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