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老人乘梯跌倒 商家担责吗?商家在扶梯旁张贴“紧握扶手”“老弱病残建议由家属陪同”等提示是有必要的。但是,并非张贴警示标语后,商家在扶梯事故发生后就可以免除责任了。这仅仅是一个提示性的告知,在具体案件中,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分析。
自行离职后,因未缴纳社保起诉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否得到支持?某画廊已按双方约定将本应由其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分毫不差支付给了陈某,如此操作并无利可图,根据生活常理能够认定某画廊并非恶意不为陈某缴纳社保。而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应知晓其中的法律后果,反以某画廊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经济补偿,其做法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对此予以批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为剥夺驾驶人任何类型机动车驾驶资格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资格的行政处罚,不是只剥夺其对某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以过罚不相当为由,请求撤销剥夺其驾驶全部准驾车型资格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驾驶车辆属于风险等级较高的活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来看,是最大程度降低交通风险,保护驾车人、乘车人、行人等生命财产安全,其立法本意应当就是存在相关情形暨吊销驾照,不区分驾照类别,也只有如此,才能有效保护交通安全。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14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同。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看出,如果在高温工作中暑的,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15项常见劳动仲裁请求计算方法上述加班费计算基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约定、实际工资结构等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劳动者每月工资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应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三人致雇员损害,第三人赔偿雇员后,雇员能否继续向雇主索要赔偿?本案涉及第三人侵权行为致雇员伤害的赔偿和追偿问题。根据民法理论,接受劳务一方与第三人从理论上讲可能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司法实践中如提供劳务一方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根据提供劳务一方选择的诉讼方式,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或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考量各方过错程度,对造成的提供劳务一方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
劳动者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的例外情形)。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一”期间加班,能用调休代替加班费吗?在非工作时间内,偶尔加班完成紧急工作,这种情况在所难免,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另外,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需进行公示或组织劳动者学习,如果不具备有关情形,用人单位强行安排加班,而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动者一般并不构成过错或违纪。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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