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调解指南栏目意在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以及违约损害,离婚损害等各类损害的当事人在需要调解时,提供参考帮助。如如何起草调解协议书,如何选定调解部门,调解的程序调解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以及在调解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 提供参考依据及法律法规依据。
对于普通治安案件,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吗对于这种普通的治安案件,警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和赔偿诉讼中的特有制度,一是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调解。本案例中,吕某虽然打坏了王某的眼镜,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但其愿意赔偿,且情节比较轻微,公安机关在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如果双方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应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诉讼中签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可反悔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虽已部分履行并接受,但在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前,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有反悔权利。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调解从调解的基础理论出发,第三人撤销之诉应适用调解。而根据《调解规定》确立的规则,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应适用调解。在调解的具体问题上,如发现第三人不具有起诉资格而各方当事人仍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调解
浅析实践中调解与审判的关系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调解也不例外,调解也有它不可忽视的缺陷。实践中,有的法官单纯为追求调解,对久调不解的案件通过搁置从而淡化当事人的情绪,以使达成调解目的,但往往会使当事人矛盾升级。
“私下”调解协议可否申请司法确认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设立专业调解中心的思考必须看到,类似专业性纠纷调解中心仅针对继承一项,而家庭纠纷涉及抚养、离婚等多种,同样需要如此专业的预防和化解家庭纠纷的法律服务。类似专业性纠纷调解中心也仅有北京一家,其他城市市民同样需要此类服务。这需要相关部门、组织尽快扩大专业性纠纷调解中心覆盖范围,为维护好最基础的社会关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庭调解的价值及路径思考现实生活中的调解实践、调解的积极倡导者的意向、调解的教育专家和培训指导者关于调解的态度和信念、那些著名的调解人在调解实践是怎样的,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对调解的定义。然而,就目前的实际状况而言,调解在实践上的定义和在理论上的定义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对于调解的价值及实践路径的思考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制度的构建从调解程序是否合法,调解协议内容有无违法等方面予以审查和当事人有无补充等方面予以完善,轻松地解决了相当数量的社会纷争,此长彼消,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案件、相邻纠纷、小额债务、合伙、租赁等相对减少,此种解决途径具有乡土基础和人文因素,比之以前更具人文关怀,社会效果显著改善。
影响司法调解的因素及防范措施正确处理追求办案效率与发挥调解功能的关系,鼓励法官在法定审限内进行调解,对因调解超过内部规定的办案期限的不应予以处罚。正确理解办案效率与办案效果的关系,既不能废止地追求效率而忽视效果,也不能为了效果而放弃效率,努力在效率与效果上寻找到平衡点、结合点。
浅析民事诉讼调解的原则和分类调解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所采用的形式。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1、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2、立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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