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审判前沿栏目内容汇集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案件,物业管理违约损害赔偿案件,工程承包违约损害赔偿案件以及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最新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决裁定的依据,依据最新的判决裁定的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的适用等。
建立恶意诉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在诉讼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等措施。法院在诉讼中,如果确实能够确认当事人为恶意诉讼,即可依照上述规定对其施以民事制裁措施。再次,重视对恶意诉讼的刑事法律规制,可以在我国刑法中增设民事伪证罪,专门规制特定的恶意诉讼行为。刑事制裁是对违法者最严重的惩罚,对恶意诉讼进行刑事方面的约束,能形成威慑作用,并降低恶意诉讼的发生。
恶意诉讼司法防范三点建议狭义上的恶意诉讼仅指“原告或者原、被告串通,合谋编制虚假证据,以民事诉讼为手段,利用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将国有、集体或者第三者的财产占为己有的诉讼”。实际上,狭义上的恶意诉讼是一种虚假诉讼,即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据,缺乏实体权利而提起民事诉讼,以损害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使自己的利益不当增加为目的。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恶意诉讼。
查封房屋“蒸发” 裁定书成空文诉前查封了债务人房屋,又打赢了官司,在判决生效耐心等待法院许可债务人长达一年之久“自动履行期”届满,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意外发现被查封房屋“蒸发”了——这戏剧性的一幕,把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变得如此扑朔迷离起来,也使家住柳州市的当事人唐某由喜变悲。
合同法的目的原则及调整范围立法目的在第一条,这个条文当中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这个立法目的的规定,同志们马上会想到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的第一条,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明文表述为保障国家计划的执行。而我们现在这个合同法的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丝毫没有提到保障国家计划的执行,这反映了本法是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制定的,反映了不同的体制的差别。
王立明:《合同法》总则适用若干问题(一)我们讲合同的成立就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判断合同成立有两个重要的条件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订约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呢?它是根据合同的性质所要求的必须具备的条款。过去,我们对这个“主要条款”的理解也有差异,比如经济合同法就规定,合同应该具备一些条款,许多人认为,《经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应该具备的那些条款都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王立明:《合同法》总则适用若干问题(二)过去的法律规范,包括《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对于无效的范围规定得过于宽泛,所以合同纠纷中被宣告无效的达到30——40%,有的法官甚至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就是说一接触合同案件,首先想的就是这个合同是不是无效,只有在找不到无效的法律依据之后,他才去考虑怎样按照有效来处理。我们在前面讲过,过多地宣告合同无效是不符合鼓励交易原则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背道而驰的。
北京房地产律师商品房买卖法律问题解析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4月28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现该司法解释已经实施了一年多时间。一年多来,《解释》的出台有利地促进了该类案件的审理,但是在适用该司法解释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对该《解释》的某些规定产生了不同理解,为此,我们专门就《解释》的适用情况及其他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以期同行们指正。
最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就《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公布实施前夕,本报记者访问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赵大光庭长。
“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表现及其范围“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问题,存在于由连续数个行政行为构成的行政过程之中。当行政行为彼此之间相互关联,行政活动的整体过程是由一系列连续多阶段的行政行为构成时,先行行为中存在的违法性瑕疵,是否会影响作为结果的后续行为的合法性,便自然成为需要关注的问题。如果从肯定的角度出发,承认后续行为因此也具有违法性,即后续行为继承了先行行为中的违法性的现象,被称为“违法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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