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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如何分割

日期:2012-02-10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82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查某和董某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10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然而就在两人结婚前,董某不幸遭遇车祸去世。董某的父母均健在,董某是独子。董某的父母在料理完儿子的丧事后,要求对该套房屋进行房产分割。那么,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析】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房产份额并取得了房产证,则按照房产证上载明的比例确定各自的房产份额。如果双方没有对房产份额作出书面约定,则应按双方的出资额确定各自的房产份额。在出资比例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双方各占50%的房产份额。如果董某生前没有对该房屋立遗嘱、遗赠等进行处分,则按照法定继承,应由董某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董某所有的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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