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属于子女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不可以分割。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由此可见,离婚时,双方是不可以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的,而是应该依法履行监护人的法定义务,保护好子女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