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年前,万某妻子去世,万某独立将一双儿女抚养长大,现在儿女已经长大成人。2008年,万某结识寡居多年的杨菜,两位老人决定走到一起。但双方子女,以顾及家族的颜面为由,阻止两位老人的婚事,并声称如老人再婚,他们就不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请问,子女有权干涉父母的婚姻吗?
【律师解析】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老年人再婚后,子女要继续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本案中双方子女阻止两位老人的婚事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