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能够独立呼吸之时为出生时间,享有民事权利
——武某诉苏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对于出生的认定,我国民法界采取的是“独立呼吸 说”,该说认为应以胎儿能够独立呼吸之时为出生时间。所以自然 人在独立呼吸之时才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
来源:河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