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布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12-26
天津市共包括: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
2014年 12月23日,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4年度天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推进做好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作。
职工平均工资方面
2014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方面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政策详情可以拨打12333人力社保热线电话或者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新浪、腾讯政务微博进行咨询,文件详情可以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www.tj.hrss.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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