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0岁的离异男子廖某自从结识从事模特表演职业的女子黎某以后,便冒充富商频频婚姻家庭篇与其约会。廖某还四处向亲朋好友借钱,给黎某买了许多高级化妆品和衣服,带黎某出入各种高级消费和娱乐场所。半年以后,两人决定结婚。结婚以后,黎某才知上当,于是到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婚姻。那么,廖某和黎某两人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律师解析】廖某和黎某两人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法院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结婚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认定:如果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则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判决婚姻无效;如果只是隐瞒了家庭经济条件等信息的,那么以有效婚姻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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