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赵某与女朋友吴某交往了4年,正当赵某以为两人即将结婚,并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婚礼时,吴某告诉赵某,自己从来没有结婚的打算,并且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分手。赵某情急之下,威胁吴某与其结婚,声称如果吴某不答应,就杀她全家。吴某受迫之下,无奈与赵某结婚。婚后,吴某无法忍受赵某的折磨,半年以后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解析】法院会受理并会支持吴某的诉讼请求。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中,吴某是因为受到赵某的胁迫才与之结婚的,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法院会受理并支持吴某的请求,作出婚姻可撤销的判决,保护吴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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