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是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二是被告提出反诉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三是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