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老百姓维权的武器,打官司需要援引法律和司法解释。在诉讼程序上,审理案件必须遵循相应程序法的规定,同时在各类案件的审理中应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证据规则。在诉讼请求上,则要引用实体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法律、法规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规定了社会生活主体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其中相当一部分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此外,法律法规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也是法院判决、裁定案件的依据。缺乏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支持的诉求是难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所以打官司时当事人一定要为其诉讼请求找到法律上的依据。
1.打民事官司依据的常用法律
民事官司所包括的范围最广,在实体上依据的法律、法规也就更多,与普通百姓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各法律法规名称亦均使用简称)《合同法》《物权法》《保险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婚姻法》等民事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上述法律所作的司法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
2.打行政官司依据的常用法律
打行政官司,就是俗话说的“民告官”。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依据除了法律法规,还包括部门规章,可以说,数量庞大,几乎无所不包。但常用的主要有:《行政许可法》《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等。
3.打刑事官司依据的常用法律
打刑事官司,不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都是诉讼参与人,都要通过参与诉讼,行使诉讼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人民法院对其追求究刑事责任的实体法根据是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来说,除了刑法和司法解释外,还涉及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等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赔偿法等法律,此外当事人还需要掌握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
法律法规有条、款、项、目的顺序,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款”就是条文中的自然段,一个自然段就是一款,如条文下的第一段就是第一款。“项”就是款下面分列的内容。打官司需要引用法律依据时,直接指出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全称,援引哪条、哪款,有的款下内容较多,也可以指出引用哪项。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引用条文时就不要加“第一款”,直接说“第几条第几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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