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公民丧失所有权的原因主要有:
1.所有物灭失。这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所有物在生产中被消耗,在生活中被消费,在自然灾害中灭失的,该物的所有权即不复存在,所有人即丧失所有权。例如煤炭燃烧即是生产中的消耗,房屋倒塌,泥石流摧毁建筑、汽车等都会发生所有权的消灭、丧失,这在法学上称之为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2.所有人死亡。公民死亡之后,其所有物归继承人继承,而导致死亡者所有权的丧失。
3.所有权被依法转让。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把财产转让给他人,其所有权即归于消灭,受让人对该财产即取得了所有权,例如买卖、赠与、互易等都是根据所有人的意志把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在法学上称之为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4.所有权被抛弃。这是指所有权人主动放弃自己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它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可以享受所有权的人不愿取得而予以放弃,随即丧失所有权,例如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二是所有人抛弃所有物,所有权就随之丧失。所有人自愿抛弃某项财产,法律上应该允许,但不能给他人和社会利益带来损害。
5.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这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采用强制措施,有偿或无偿地迫使所有权人转移原享有的财产所有权。例如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征收的强制措施,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当事人财产归国家或对方当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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