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用人单位始终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主要有四种,只要成就其中一种,劳动者就有权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当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等于铁饭碗,单位仍然可以依法、依规章及合同相关条款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当发生单位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组织、政府调解组织协调解决,穷尽各种解决机制之后,才可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特别是对于那些还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行业,劳动者不必强求。有的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破产、倒闭发生的机率较高,对劳动者来说,短期合同、长期合同都是一回事。故应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不同特点,寻求共存共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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