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由法律作出肯定性评价而具有完整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换言之,有效合同在缔约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各方当事人都应遵循合同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也竭力保证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圆满实现,而这些保证措施具体表现为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等规则的确立。
作为一份有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签订合同,原则上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可以由其亲自签订,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法人签订合同受其设立宗旨、章程及经营范围的制约,否则合同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合同当事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起法律效果的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一致。意思表示真实作为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要求。对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是否有效,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既要考虑如何保护表意人的正当权益,又要考虑如何维护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所谓强行性规定,是指必须由当事人遵守,不得通过其协商加以改变。强行性规范通常以“必须”、“应当”、“不得”、“禁止”等词语表示。合同不得违反法律主要是指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合同不仅应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凡我国社会生活的政治基础、社会秩序、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等,均可列入其中。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地位类似于国外立法例中的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4.合同的标的须确定或可能。合同的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一般在合同成立时应予确定,合同成立时不能确定的,最迟在合同履行时必须是可以确定的。
5.符合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一般而言,合同的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而合同当事人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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