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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 夫妻债务

共同生产经营的审查重点

日期:2025-08-10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共同生产经营的审查重点

认定夫妻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一方负债系用于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经营的;

(2)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投资,另一方虽未直接参与经营、投资但分享了经营、投资收益的;

(3)其他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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