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随意印IP的服装,赔偿!
作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姚燕彬,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猪小屁”的形象生动可爱,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但在商品随意印上相关的IP(企业代表性的形象),就有可能侵权他人的著作权。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涉及“猪小屁”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原告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原创轻内容产品研发、生产及IP经营的公司,旗下拥有 “猪小屁”等超过100个IP,覆盖3亿年轻用户。以“猪小屁”系列美术作品为元素创作的视频,上线50天,即涨粉200万,可以说是受到了万千粉丝的追捧。被告则是一家服装企业,生产同时销售服装,它在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了店铺,主要销售服饰类产品。在销售过程中,被告销售了使用“猪小屁”系列美术作品的侵权产品,后被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被告在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后,及时和承办法官联系,承认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足,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问题。后被告主动与原告协商赔偿款项,并及时支付了赔偿款,最终原告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企业应当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牢固树立“合法来源”理念。从其他企业购买用于销售的产品时,也应当要求对方出具知识产权授权文书以及相应的合同、发票、送货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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