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未锁紧 惯犯顺带偷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院 沈星杏 陈家定,本文仅供学习交流,如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身上没钱用了便通过拉车门“碰运气”的方式获取钱财,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1年7月15日,海安市公安局接到市民吴某的报警电话,称自己放在车内的财物被盗。接到报警电话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归案。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的事实。
据张某交代,他在7月10日的时候到达海安,因为没有工作,钱也快花光了,便任意走到一个小区,采用拉车门的方式“碰碰运气”,结果竟拉开了其中一个车门,随后他将放在车内的2020元现金和3包香烟拿走了。
经鉴定,被盗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95元,款物合计人民币2215元。另查明,张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张某有盗窃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损失基本得到挽回,均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发生提醒人们,车主停车时请务必锁好车门、关好车窗以及后备箱,切勿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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