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律师说法:在适用公平责任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公平责任仅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法律规定的各种特殊侵权行为,即使对方均无过错,亦应该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使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一般侵权行为,由于双方均无过错,不能依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时,方有考虑适用公平原则的余地。
二是要正确理解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这里所说的“实际情况”,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在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如社会的同情等,责令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同时,还要正确掌握“分担”,分担不只是简单的平均负担。要按照公平观念,应当考虑行为的手段、情节、损失大小、影响程度、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来衡量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确定责任,使责任的承担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这对倡导互济互助、和谐共处的社会风气,推动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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