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损害赔偿中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的规则评析是指在侵权赔偿案件中,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使得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加公平公正。比如,如果侵权行为人的经济状况非常差,全部赔偿以后会使侵权行为人本人及其家属生活陷入极度困顿,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其损害赔偿数额。司法实践中,经常有交通事故案件的侵权行为人家庭生活极其窘迫,法院按照全部赔偿、财产赔偿的规则判决了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付受害人的金钱数额。而侵权行为人根本无力承担这种赔偿数额。受害人实际上也无法获得补偿。法院判决因此一步步陷入执行难的困境,且受害人因为损害赔偿请求一直得不到兑现而不断上访。
所以说,如果加害人的经济状况不好,没有财产或者财产很少,无力负担这种责任,对他们施以财产制裁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同时也要考虑侵权行为人的生存条件等。所以,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的原则是在适用全部赔偿规则的基础上,因某种条件的存在而使判决结果不公正时,对其进行补充、修正。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原则必须是在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或无过错原则完成归责之后,确认构成侵权责任的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大小时适用。如果是适用公平原则确定的赔偿责任,因为适用公平原则时已经考虑了衡平的因素,一般不再适用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规则。
在适用顺序上,适用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规则应当在适用全部赔偿、财产赔偿、损益相抵和过失相抵规则之后,最后予以考虑。没有依据其他赔偿规则确定赔偿责任的基本范围之前不能适用这一规则,否则会使侵权责任法失去最基本的是非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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