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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什么是损益相抵规则?损益相抵原则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日期:2012-04-16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72次 [字体: ] 背景色:        

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损益相抵也称损益同销,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而得到利益的,赔偿义务人应该就损害赔偿额内扣除所得利益之后的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则。损益相抵规则的法律特征是:

1.损益相抵规则是损害赔偿之债的规则,适用于一切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场合,包括违约损害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


2.这一规则不是确定侵权行为人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则,而是在已经确定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规则之后,确定侵权行为人具体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多少的规则。

3.损益相抵规则是对全部赔偿规则的一个补充和校正,即原则上侵权行为人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中有得益,就应该在全部赔偿巾扣除这部分得益。所以损益相抵规则所确定的赔偿标的是全部损害数额扣除因同一原因而产生的利益额之后的差额部分。比如,所有人饲养的牛被杀死之后,死去的牛的价值是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数额,而牛肉、牛皮、牛骨等部分变卖之后的所得即是基于同一原因赔偿权利人得到的利益,应在赔偿义务人赔偿的损失数额中予以扣除。

4.损益相抵规则要求赔偿权利人出于同一原因所受的损害必须大于得到的利益。

5.损益相抵规则可以由法官依职权来适用,不是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在先方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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