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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离婚该如何处理?
1.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地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2.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方式。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二、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时如何处理?
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比如,委托国外律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事宜,费用较高,特别是英、美、加国律师,每小时按美元收费,仅办理公、认证一项的收费,就可能大大高于国内律师办理此案的费用。
对于来自香港、台湾、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以香港为例,该结婚注册证书,要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律师进行查证后出具蜡封的公证文书,再加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的转递章后,才可有效地在中国法院使用,全部费用(包括香港方面的查询费用、敲转递章费用)加在一起不到3000港币。
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引起立案程序。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1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1年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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