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有三位消费者先后在三个照相部给子女订照新婚纪念照,定好“套餐式”照相,每套15张、30张和40张。结果,照相馆都给每家多照出40张、60张和90张,而且照的相片还不错,问你还要不要,如果要,就每加洗一张10元或20元,使消费者感到为难:不要吧,照得那么好不要可惜;要吧,得多花不少冤大头钱!忍痛掏腰包化钱再多要几张,可过后咋想这事都办得窝囊不痛快。
例二:一位退休干部,年过70岁,被一家卖保健品的健康服务中心请去听课,然后卖保健品,该中心宣传推介此保健品“疗效神奇”,一般老年病都能治,“买了准没错”,并告诉越多买越便宜,买10盒600多元一盒,买20盒400多元一盒,买30盒200多元一盒,还免费赠送让利的健身器材。经不过诱导劝说,花一万多元买了最多的,可到家吃了这些保健“药”后,不起任何作用,想退款退货,那可就太难了。
例三:一伙打着“某电信公司”名号的人员,走街串户销售“廉价电话充值卡”业务,宣称只要加入了他们这个公司交费,一是比哪家电话收费都便宜;二是此卡能贯通各电信通讯系统,“一卡全通”。诱之,信之,买之。等人走后,用该卡一打电话,与其它电信收费没什么两样,想占便宜却又吃了亏!
上述问题,均属不法商家不以诚信为经商之本,而是以误导、诱导方式欺骗消费者上当受骗,使个人造成精神苦恼和经济损失。市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要警惕这种“诱导消费”陷阱,不要盲目轻信上当随从。
对策一:在照相馆再遇到用“套餐式”照相形式的,1、你不要选拍摄种类少的“套餐照”最好选50-60张的,因为一般一次婚纱照有50-60张基本就够用,不要选15张或20张一套的,以防不够,多照了就想要再加洗,结果会被诱导上套多花钱。2、对个别照相馆不经同意多照的照片,照得再好,你也别要,你不要,他就赔。3、奉劝这样的照相馆,还是要走“诚信服务”之路,不要做这种“愚弄消费者”的把戏。
对策二:保健品是辅助人体健康的,对某些机能予以补养的食品,并不是药品,没有疗效。对保健品不可不买,不可多买,先少买试用观察一段,有良好效果再多买,不可一听见“忽悠”就使,结果会花大头钱,治不好你的病。
对策三:对打着“××公司”牌子到处流窜销售的人员,首先要“验明正身”,不要用他给你的电话卡,要通过114查询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查清楚其真实身份后,再决定是否选购其产品或服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品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