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行使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放弃继承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只要继承人按照一定的方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以放弃继承的方式,故意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放弃继承的方式有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两种。根据《继承法意见》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原所在单位,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必须在有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有行为能力的亲友或者基层组织负责人或者其他人等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对其他继承人表示自己放弃继承的意思在诉讼中,继承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并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放弃继承的书面格式如下: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 × ×,男(或女),现住×省×市×区×街×幢×号。在× ×地拥有× ×遗产。根据×省×市公证处× × ×年× ×月× ×日发的×字第×号继承权证明书,我是× × ×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之一,现在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利,特此声明
声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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