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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法定继承 >> 继承权

继承人行使放弃继承权的时间

日期:2018-03-1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99次 [字体: ] 背景色:        

继承人行使放弃继承权的时间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由此可见,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如果继承人在此期间没有作出放弃的表示,那么就视为接受继承;或虽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曾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重新表示放弃继承的,均应当视为接受继承。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继承的,我们认为此种行为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没有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继承,但在实际行动上不接受继承的,也应当视为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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