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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非法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应该如何处罚;宅基地包括住房的附属设施用地吗

日期:2012-03-14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01次 [字体: ] 背景色:        

1.非法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应该如何处罚
【案情简介】
某村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与某砖厂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201法律常识全知道约定,村里将20亩荒地租赁给砖厂,租期为30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一年一交。请问,非法出租土地应该如何处罚?
【法律解析】
某村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将土地租赁给砖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该案的直接责任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主管邵门责令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宅基地包括住房的附属设施用地吗
【案情简介】
孙某现在是非农业户,原来他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持有房产证,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住房依然完好,但附属设施厨房、厕所、柴棚已经倒塌,该地并没有被集体收回。请问,现在孙某退休回乡定居,能不能在原处修建附属设施?宅基地包括住房的附属设施用地吗?
【法律解析】
宅基地是指住宅用地,包括住房用地及其必要的附属设施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虽然孙某现在是非农业户,但孙某依然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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