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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弃耕、撂荒土地,村委会能收回承包地吗;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其使用权是否就要被政府收回

日期:2012-03-13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447次 [字体: ] 背景色:        

★弃耕、撂荒土地,村委会能收回承包地吗
【案情简介】
村民卢某长期在外打工,春节回家时,他发现他家的承包地已经被村委会收回,并承包给了别人。村里的理由是不能让土地一直荒芜就承包给了别人。请问,卢某可以要回承包地并要求村委会赔偿损失吗?
【法律解析】
村委会的行为属于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卢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承包地。但是由于卢某弃耕、撂荒土地,卢某并不能要求村委会赔偿损失。
★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其使用权是否就要被政府收回
【案情简介】
6年前,石某经过审批手续征用了20亩土地用以建厂,后来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迟迟没有把工厂建起来。因石某这几年都在联系资金的事,一直没空管理这20亩地。最近,这20亩地规划成了县里的经济开发区。当石某向开发区索要占地费时,开发区负责人说政策规定,占用土地2年不利用就作废了。请问,国家有这个政策吗?
【法律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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