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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借贷合同,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日期:2016-04-29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31次 [字体: ] 背景色:        

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借贷合同,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民间贷款合同后公款私用,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

目前有这几种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企业承担责任;二是企业先承担责任,向法定代表人追偿;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实际为个人借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钱;四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王法官认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第三款,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是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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