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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之侵权警告的发送应限于合理范围,并善尽注意义务

日期:2016-04-29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10次 [字体: ] 背景色:        

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之侵权警告的发送应限于合理范围,并善尽注意义务

在前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确认不侵权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还指出,权利人发送侵权警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其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有之义,但行使权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善尽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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